黄浦区清真食品标志牌的申请主体及其资格
一、黄浦区清真食品标志牌的申请主体:
本区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
二、批准条件:
1、经营的场地、设备、设施符合清真要求;
2、主要管理人员和职工中,有适当比例的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;
3、企业的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接受清真食品行业培训,并取得合格证书;
4、企业的负责人、承包人或者承租人一般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,个体工商户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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